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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《苏州市高层次学术活动资助暂行办法》的通知
各市级学会、协会、研究会,企业科协,高校科协:
现将苏办发[2009]89号《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<苏州市高层次学术活动资助暂行办法>的通知》,转发给你们,请各单位充分发挥自身优势,积极开展申报工作。现就此项工作提出以下要求:
1. 请各单位秘书长及时向领导(或挂靠单位领导)汇报,召开常务理事会(或常委会),认真研究《办法》,落实具体工作;
2. 请各片组长利用一季度片活动,研讨申报工作,做好交流,相互促进;
3. 请各单位将2010年学会工作计划及重大活动情况于1月15日前报送苏州市科协,相关表格可在苏州市科协网站(www.szst.cn)下载;
4. 如果单位2010年计划中有符合申报要求的活动,请做好准备。
苏州市科学技术协会
二〇一〇年一月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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